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步伐》的通知
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
各县(市)、区生长革新局(物价局)、住建局,市区各物业效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的正当权益,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修订了《石家庄市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步伐》,重新审定了《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效劳品级指导标准》和《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效劳品级基准价》,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石家庄市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步伐
2. 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效劳品级指导标准
3. 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效劳收费品级基准价
石家庄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6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步伐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的正当权益,凭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革新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革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治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治理条例》和《河北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步伐》等执法、规则和划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步伐。
第二条本实施步伐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效劳收费及监督治理。
第三条本实施步伐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凭据物业效劳条约的约定,对衡宇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园地进行维修、养护、运行、治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情况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用度。
第四条提倡业主通过果真、公正、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效劳企业;勉励物业效劳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
第五条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正、果真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效劳内容、效劳质量相适应原则。
第六条物业效劳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治理。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卖力市区(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⒏咝虑�,下同)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全市物业效劳收费的监督治理事情。各县(市)(含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下同)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卖力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治理事情。
第七条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分卖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效劳品级指导标准,向社会宣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治理。
第八条物业效劳收费区分差别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情况,划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理价。
业主大会建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效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建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理价;物业效劳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提供公共性物业效劳条约以外效劳的特约效劳费实行市场调理价。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效劳收费,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凭据物业效劳品级指导标准、物业效劳企业本钱、居民经济蒙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品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和相关物业效劳收费标准,向社会宣布。
第十条凭据健全价格动态调解机制的要求,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效劳品级基准价建立与社会平均人为水平联动机制。
以2014年市区社会平均人为(市统计部分宣布的年度市区居民效劳和其他效劳业在岗职工平均人为)和本实施步伐宣布的品级基准价为基期标准,当年度社会平均人为与基期相比变换幅度抵达56%及以上时,启动联动机制,社会平均人为变换幅度与品级基准价最高按1:0.8比例同偏向联动,同时作为下一次联动的基期标准。
当社会平均人为变换幅度抵达联动启动点时,由物业行业协会(物业效劳企业)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和价格主管部分提出启动联动机制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将联动结果向社会宣布。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建立前,市区住宅区物业效劳收费具体标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确定:
(一)新建住宅物业销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法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投标企业要在两部分宣布的物业效劳品级和基准价规模内体例投标书,建设单位和中标企业凭据中标文件确定的物业公共效劳品级、效劳内容和收费标准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效劳条约。
新建住宅物业销售时,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衡宇买卖条约中,应包括前期物业效劳条约约定的物业公共服务品级、效劳内容和收费标准等。
为新建住宅区提供效劳的物业效劳企业,要在实施收费前,到政府价格主管部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备案。
(二)物业交付使用后,已实施收费的住宅区,因效劳内容或效劳本钱变革需要调解公共性物业效劳品级和收费标准的,可在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经大都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下同)同意,在两部分宣布的物业效劳品级和基准价规模内约定调解计划,在本小区公示后到政府价格主管部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变换备案。
(三)物业效劳达不到两部分宣布的物业效劳最低品级指导标准的住宅区,物业效劳企业可在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经大都业主同意,协商约定本小区具体物业效劳项目、效劳内容和收费标准,约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两部分宣布的最低品级基准价。
(四)包管性住房的物业公共效劳收费,凭据相关划定执行。
(五)住宅改变用途的,其物业效劳收费标准凭据物业效劳条约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物业效劳条约应当约定物业效劳品级、效劳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法及收费起始时间、条约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
物业效劳费按法定衡宇产权面积计收;尚未挂号的,按衡宇买卖条约纪录的建筑面积计收。不含与住宅配套的蕴藏室面积。
第十三条住宅区停车设施,由物业效劳企业或停车效劳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凭据停车效劳条约约定,向住宅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合、设施以及停车秩序治理效劳并收取用度。住宅区建筑区划内,计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占用业主共有门路或者其他场合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收费、治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不属于业主共有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效劳企业或停车效劳企业与业主或使用人协商确定。
对进入物业效劳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理、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装置等效劳的临时停放车辆,物业效劳企业不得收取任何用度。
第十四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业主需要装饰装修衡宇时,应当事先见告物业效劳企业,物业效劳企业应当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效劳协议,将衡宇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见告业主。业主委托物业效劳企业清运装修垃圾和渣土的,物业效劳企业可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收费标准及治理步伐由外地政府价格主管部分制定。
物业效劳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包管金(押金)、装修治理效劳费、装修电梯使用费等。
市区住宅区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标准按每装修期最高5元/平方米执行,下浮不限。
第十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新建住宅区,实行门禁、电梯卡(证)治理的,应免费为业主配置不少于4张收支卡(证)。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凭据赔偿本钱的原则收取卡(证)工本费。衡宇交付后,新增门禁、电梯卡(证)治理的,依据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六条物业效劳收费可接纳包干制或酬金制。包干制是由业主向物业效劳企业支付牢固的物业效劳用度,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效劳企业享有或担负。酬金制是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约定命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效劳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条约约定的支出,结余或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担负。
实行物业效劳用度包干制的,物业效劳用度的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效劳用度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酬金。
第十七条物业效劳本钱或者物业效劳支出由治理效劳人员的人为、社会包管和按划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用度、绿化养护用度、清洁卫生用度、秩序维护用度、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及民众责任包管用度、办公用度、治理费分摊、牢固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用度组成。供水企业已接管物业效劳区域内供水设施的,二次加压运行用度不计入物业效劳支出或者物业效劳本钱。
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职责而支出的维修费和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革新用度不计入物业效劳支出或者物业效劳本钱。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可单独制定。
第十八条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执规律则,严格履行物业效劳条约,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效劳。物业效劳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效劳条约约定或者执法、规则划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治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监督履行,可以向街道效劳处(乡镇人民政府)、都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效劳企业担负继续履行、接纳调解步伐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凭据物业效劳条约的约定准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用度。业主违反物业效劳条约约定逾期不交纳效劳用度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效劳企业有权要求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效劳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用度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爆发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效劳用度。
第二十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担负物业治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物业效劳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用度。
物业效劳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用度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特别用度。
第二十二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效劳企业的同意后,凭据划定治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增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凭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效劳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效劳并相应收取效劳费的,其他部分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用度。
第二十四条物业效劳收费应按划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在物业效劳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物业效劳内容、效劳标准(品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要增强对物业效劳企业的效劳内容、标准(品级)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效劳企业违反价格执法、规则和划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划定》等执规律则予以处分。物业效劳企业不凭据物业效劳条约提供物业效劳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依据有关执规律则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可凭据本实施步伐,结合实际制定外地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效劳品级指导标准、品级基准价、相关收费标准及治理划定,实时报市价格主管部分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备案。
第二十七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在本步伐实施前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效劳条约可按约定继续执行;本步伐实施后新签订前期物业效劳条约或新调解物业效劳品级和收费标准的按本步伐划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步伐由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各自职权规模内卖力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步伐自2017年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划定与本实施步伐纷歧致的,以本实施步伐为准。